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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息来源: 山东政法学院 发布日期: 2010-05-27浏览次数:

山东政法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处于2007年7月22日经学院批准设立,负责学院国有资产管理、固定资产管理、固定资产采购、招投标管理工作、产业管理和房屋出租管理的职能部门。国有资产管理处编制7人。其职责详见鲁政院[2007]102号《关于暂设机构及其职责的通知》。